關于在全省開展百家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示范點創建活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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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xsh 來源:本站 發表時間:2023-2-8 點擊:3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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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新增黨建工作示范點創建單位的通知 市社會組織黨組織: 省社會組織黨委在全省社會組織黨組織中開展為期三年(2021-2023年)年的黨建工作示范點創建活動,確定了第一批全省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示范點創建單位(110家)并于2022年選樹了第一批33個全省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示范點,給全省社會組織黨組織起到很好的示范帶動作用,部分黨組織希望新增為黨建工作示范點創建單位。 為了培育選樹更多更好的黨建工作示范點,請市社會組織黨組織認真做好新增申報工作(韶關市潮汕商會黨支部、韶關市江西商會黨支部、韶關市旅游產業促進會黨支部這三家單位不用再次申報)。 創建單位資格條件和申請要求按照《關于在全省開展百家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示范點創建活動的通知》(粵社黨委〔2021〕7號) 新增申報截止時間為2月20日 有關申報資料請上傳至市社會組織黨委處 聯系人及電話:李艷,8738553 .
關于在全省開展百家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示范點創建活動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社會組織黨委、全省性社會組織黨組織: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貫徹實施《廣東省加強黨的基層組織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年)》,扎實開展黨史學習教育和慶祝建黨100周年活動,按照省委“兩新”工委有關工作要求,結合我省社會組織黨建創建實踐,在全省開展百家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示范點創建活動,F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創建目標。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以完善上下貫通、執行有力的組織體系為重點,以提高基層黨建工作質量為主線,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讓中央放心、讓人民群眾滿意為根本標尺,總結推廣、培育提升我省社會組織黨建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新方法、新機制,著力打造100家具有廣東特色的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示范點,讓創建黨建工作示范點成為加強和改進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的重要抓手,成為全省社會組織黨組織可看可學的示范樣板,成為廣東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的宣傳展示平臺,成為深受社會和群眾廣泛贊譽的黨建工作亮點工程,成為促進社會組織健康發展的強大動力,用高質量黨建推動全省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 二、創建內容 按照《廣東省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工作部署以及《關于加強全省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有關要求,圍繞增強基層黨組織的政治領導力、思想引領力、群眾組織力、社會號召力等方面開展創建活動。 (一)領導班子強,頭雁作用突出。領導班子健全、團結、能力強、威信高,主要負責人擔任黨組織書記;班子成員特別是書記帶頭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帶頭為本組織發展建設提出意見和建議,參加(列席)管理層會議、參與重大決策、參與換屆人選審查等;帶頭學習黨的創新理論知識,年內至少為黨員上1次黨課,年內主動向上級黨委述職;帶頭民主議事決策,凝聚力和執行力強。 (二)組織建設強,引領作用突出。將黨建工作列入本組織《章程》;黨的組織和工作制度健全,積極推進黨組織規范化建設,認真落實“三會一課”制度、民主評議黨員等基本制度;黨組織活動經常,黨員參與率高;按要求實行黨務公開,公開內容、時間和程序明確規范,公開形式靈活多樣;組織、宣傳、凝聚、服務群眾工作到位。 (三)黨員隊伍強,模范作用突出。深入推進黨史學習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學習教育效果較明顯;教育、管理、監督黨員工作到位,在服務國家、服務社會、服務群眾、服務行業等方面發揮模范帶頭作用;在冊黨員組織關系管理規范,黨費按時按標準收繳并管理使用規范;按照“一方隸屬、參加多重組織生活”的原則,積極組織流動黨員持《流動黨員證》參加組織生活和黨的活動;認真做好從優秀分子中發展黨員的工作,注重從社會組織管理層、業務骨干中培養發展黨員,發展黨員工作程序規范。 (四)引領發展強,社會影響突出。引導監督本社會組織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本組織章程運作,在本地區本行業享有較高知名度和認可度,納稅、勞動保障、年審年報、社會評價等情況良好;積極貫徹黨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在疫情防控、支持企業復工復產、參與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等工作中成績突出;近三年來被評估為4A以上等級,負責人或出資人等無違紀違法情形。 (五)基礎保障強,亮點特色突出。社會組織的負責人或出資人等積極支持黨建工作,明確會費或其他經費支持黨建經費,黨建經費充足穩定;具備功能齊全、制度健全、運行有效的黨建活動陣地,黨組織活動陣地有標志、有設施、有黨旗、有書報、有制度、有宣傳場地;突出本社會組織業務發展和黨建工作的亮點,樹立黨建品牌、形成黨建工作法,打造好展示平臺,集中可看、可學、可推廣的經驗做法,制定參觀線路、起草好講解稿、收集代表性展品,有條件的可拍攝制作宣傳視頻,形成可復制性強的工作“樣板”。 三、工作要求 推薦范圍。直接登記(含脫鉤)的和民政部門當業務主管單位的社會組織黨組織,已被省委“兩新”工委選樹為全省兩新組織黨建工作示范點的不再列入推薦范圍。 推薦數量。全省共推薦100家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示范點創建單位(見附件1),全省性社會組織黨組織7家;廣州、深圳市各推薦7家;珠海、汕頭、佛山、東莞、湛江市各推薦5家,其它市各推薦4家。其中,每個地市至少推薦1家社區社會組織。 (三)嚴格篩選。堅持政治性、先進性、代表性相結合,既兼顧老典型,也要樹新標桿。堅持創建工作要實事求是、注重實效,防止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防止大呼隆、選盆景。堅持總量控制、嚴格標準、優中選優。 (四)材料要求。對推薦的示范點創建單位需形成申報材料,并明確順序,填寫上報《申報表》和圖片(附件2),于5月30日前將電子版和加蓋公章的掃描版報省社會組織黨委(省社會組織管理局黨建處)。經過創建,省社會組織黨委將適時進行驗收命名。 (五)組織要求。各級社會組織黨委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把創建和培育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示范點工作當作一項長期的重要工作來抓。要加強指導,廣泛發動,切實將具有普遍指導意義以及推廣條件成熟的黨建工作示范點創建單位推薦上來。要加強學習交流,總結提升新經驗好做法,為全省社會組織黨建提供可學習可借鑒可推廣的鮮活典型。 . 附件:1.廣東省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示范點創建單位指標 2.廣東省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示范點創建單位申報表 中共廣東省社會組織委員會 2021年4月9日 聯系人及電話:張燕斌 020—83394330 附件1 廣東省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示范點創建單位指標
注:每個地市至少推薦1個社區社會組織 附件2 廣東省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示范點創建單位申報表
工作聯系人: 手機: 微信/QQ號: 注:附相應圖片3張,并有相關文字說明,圖片應為jpg或jpeg格式,每張大小不超過3M。) 公開方式:依申請公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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